陈某某系某村委会下设的村理会的副主任,其与其他村理会的成员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被经办的侦查机关取保候审。
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该案,经了解案情后,在同案的其他律师提出争取缓刑的目标的情况下,本律师提出本案的目标应该是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达到不起诉的结果。随后,本律师团队在全面阅卷、检索案例的基础上,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表达本案做不起诉决定,可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随后,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听证会,最后采纳辩护意见,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