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柳明律师亲办案例
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
来源:陈柳明律师
发布时间:2021-02-03
浏览量:446

陈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S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辩护律师在公安提请批准逮捕申请前介入。律师在会见当事人后了解了基本案情,随后好与侦查办案人员提出陈某某不构成诈骗罪,办案人员接受律师的辩护意见,改变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仍然向S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律师又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检察官接受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陈某某幸运地在第37天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回家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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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柳明律师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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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柳明
  • 执业律所:
    上海靖予霖(福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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